加利福尼亚州全面的新数据隐私法于下个月生效,并且时间不足以权衡拟议的新规则以阐明企业如何遵守。
星期五是针对加利福尼亚州总检察长贝维尔(Xavier Becerra)办公室今年秋天发布的法规草案提交书面评论的最后一天。在规则生效之前,将考虑公众反馈以进行可能的修订。
加利福尼亚新车经销商协会会长布莱恩·马斯(Brian Maas)告诉我,该小组计划在周五向贝塞拉办公室提交评论。马斯说,该协会正在审查拟议规则的细节,尚无法发表评论。
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于1月1日生效。法律赋予消费者权利,要求消费者与他们分享与其收集的个人数据及其收集原因的商业信息。根据法律,消费者也有权选择不出售其信息并要求商家删除其数据。
符合加州法律的企业必须是年总收入超过2500万美元的企业;购买,出售或共享至少50,000个消费者,家庭或设备的个人数据;和/或获得年收入的至少一半的企业来自销售消费者数据。
加利福尼亚州州长加文·纽瑟姆(Gavin Newsom)今年签署了一项CCPA例外条款,该条款允许汽车制造商和新车经销商在其车辆需要保修或召回工作时通知消费者,这是由州特许经销商协会支持的一项变更。
贝塞拉办公室已经发布了拟议规则的文本,以及有关该州规则制定过程的详细信息。
本周的公开听证会将在旧金山的星期三和弗雷斯诺的星期四。书面评论将被接受,直到下午5点。星期五太平洋。有关如何参加以及在何处提交书面评论的详细信息,请参见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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