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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拒绝交车事件律师观点:拼多多属于无权代理行为

特斯拉拒绝交车事件律师观点:拼多多属于无权代理行为

近日,拼多多与特斯拉之间上演的“商业大戏”持续发酵,吃瓜群众甚至称之为“连续剧”,剧情一再翻转,各方说法不一,这一事件尚难画上一个句号。

特斯拉拒绝交车事件律师观点:拼多多属于无权代理行为

特斯拉拒绝向拼多多团购用户交付车辆一事,始于7月宜买车在拼多多上推出的特斯拉中国Model 3 2019款标准续航升级版车型的万人团购活动,在该活动中,官方补贴后售价为27.155万元的新车,仅需25.18万元便能入手,其中近2万元的差价由宜买车补贴。

特斯拉得知此事后在7月21日表示,并未与宜买车或者拼多多就该团购有过任何合作,也未有任何形式的委托销售服务。同时强调,如消费者因上述团购活动产生任何争议或权益受损,特斯拉方面不承担任何责任。

据了解,在团购活动中有5名消费者获得购车资格,但其中1名武汉“准车主”被特斯拉拒绝交车,由此助推该事件达到坊间议论的高潮。特斯拉表示,在与客户的服务过程中发现客户在官网的购车订单并非本人操作,而是拼多多平台用客户的个人信息代为下订。客户本人也向特斯拉明确告知了尾款是由拼多多支付,客户已将全款支付给了拼多多。

特斯拉认为,此行为已经构成订单转卖,客户实质上并未与特斯拉产生直接合同关系,因此现在不能兑现承诺的一方并不是特斯拉而是拼多多,特斯拉支持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愿意为客户的合理维权提供必要支持。

特斯拉拒绝交车事件律师观点:拼多多属于无权代理行为

不久后,该事件发生反转,8月18日晚8-9点,网络上突然出现大批题目为“宜买车和拼多多协助武汉车主成功提车”的报道,报道以图文形式展示了车主提车的交付过程。

紧接着,故事又发生反转,8月19日凌晨1点,该车主突然深夜接受媒体采访,改称提车车辆是使用家人名义下单,因为自己名字被拉黑,无法购买。

随后,特斯拉再次作出澄清,表示从未将任何车主拉黑,也从未有过黑名单,且特斯拉自始至终都在与车主积极沟通,主动提供多种解决方案,都被车主在现场的“家人”否决。同时经交付数据查明,本次提车车辆已于7月28日在官网下单,而特斯拉取消武汉车主订单的时间为8月14日,与车主描述的因被拉黑而使用家人名义下单的说法不符。

特斯拉拒绝交车事件律师观点:拼多多属于无权代理行为

反转之后再反转,特斯拉拒绝交付一事持续发酵,而网络上多位律师对此事的看法也并不相同。为此,新浪汽车特地采访了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的黄博律师,黄律师从法律专业角度向我们表达了对于此事的看法:

特斯拉的汽车销售渠道和购买方式都只有唯一的一种,即在特斯拉官方网站下单购买,特斯拉从未对外授权过任何第三方代销代售特斯拉汽车。而拼多多和宜买车组织的团购活动,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授权的代销代售行为,即无权代理行为,而根据民法通则第171条的规定,无权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是这样的:如果被代理人,也就是特斯拉得知后,没有追认或者拒绝追认的,这种代理行为对特斯拉将不发生法律效力,基于上述无效的购车行为,特斯拉当然有权拒绝交车。

从另一个角度讲,特斯拉拟定的购车合同当中,也明确注明“禁止转卖”的合同条款,如果存在转卖行为,特斯拉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拒绝交车。

虽然从表面上看,团购活动主办方声称消费者系在特斯拉官网下单购车的,不存在转卖,但究其本质,消费者首先通过参与团购获取低价购车的权限,再以个人名义到特斯拉官网下单购车,上文论述过,这个团购活动本身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对特斯拉不发生法律效力,特斯拉已经事先公开声明过没有委托销售、没有合作组织团购,消费者应当知晓,而明知拼多多和宜买车无权销售特斯拉汽车,仍然参与团购,这些消费者也不能认定为善意相对人。

另外,拼多多在自己的电商平台上公开宣传低价团购特斯拉汽车,也侵犯了特斯拉的权益,对其品牌和产品的市场价值有一定的贬损效果,这种侵权行为,特斯拉可以向拼多多主张停止侵害、撤回团购活动,并要求拼多多公开道歉及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此外,一个未经授权的平台倒贴钱低价卖特斯拉,这对其他正常购车的用户或者意向客户,是有一定影响的,容易降低甚至打消购买欲,也贬损了特斯拉品牌形象和产品价值。

综上所述,拼多多和宜买车组织的团购特斯拉汽车活动,属于无权代理行为,消费者明知特斯拉拒绝合作、未授权代销代售,仍然参与团购方式购车,其法律后果就是购车合同无效,特斯拉有权拒绝交车,且无需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责编:肖蒙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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