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再迎利好。
10月15日,工信部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262号(工交邮电类26号)提案答复的函》(以下简称《函》)中提到,下一步,能源局将加大对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等共性问题的解决力度,并行支持“充电”“换电”两种发展模式,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创造良好环境。
图片来源:工信部官网
同时,工信部将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报批发布工作,明确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促进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此外,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和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也受到了高度重视。工信部明确,下一步,工信部将完善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制度,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立法工作,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支持梯次产品市场化应用。
“接下来,工信部将继续依托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智能网联汽车数据交互、标准及测试验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利用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创新。”工信部方面表示。
以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为产业升级突破口
在《函》中,工信部明确将以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为突破口,引领产业转型升级。
据了解,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信部曾先后批准建设国家动力电池创新中心和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通过专项资金部署产业技术基础平台建设项目,支撑平台提升测试验证能力。同时,工信部还编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要深化“三纵三横”研发布局、加快建设共性技术创新平台、提升行业公共服务能力,实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攻关工程。
对于后疫情时代湖北汽车产业的转型升级,工信部指出,支持湖北地区依托现有优势,打造全国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示范区。下一步,工信部将支持湖北加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培育发展有国际竞争力的汽车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而为适应产业发展新形势,进一步优化管理机制,更好地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信部于2019年初启动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积分办法》)修订工作,并于2020年6月15日公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明确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下一步,工信部将加强对《积分办法》实施情况的跟踪和评估,及时研究提出有关政策调整建议和措施,切实保障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工信部方面表示。
在扩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工信部指出,交通运输部以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领域为重点,将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推动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更好地推广应用。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继续完善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体系,进一步改善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
在动力电池领域,工信部表示下一步将积极引导基金对动力电池领域符合国家战略、具有优势的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给予关注和支持;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在动力电池领域加大支持力度,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财政部鼓励由社会资本和产业发起设立相关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对动力电池产业予以支持。
鼓励“换电”模式推广
值得注意的是,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是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此,工信部明确,下一步能源局将优化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保障各类新能源车充电需求,进一步加大对充电设施运营模式创新的支持力度。
为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推广,财政部提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优化充电设施建设的奖励政策,进一步调动地方积极性,加快建设进程,尽快改变车多桩少的局面。
与此同时,工信部明确,下一步能源局将加大对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等共性问题的解决力度,并行支持“充电”、“换电”两种发展模式。
在换电安全方面,工信部将继续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加快《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国家标准的审查报批,鼓励企业根据适用场景研发换电模式车型,支持北京、海南等地方开展换电模式试点推广。
目前,工信部正在加快制定《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国家标准,支持电动乘用车整体式快速更换电池箱等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为换电式电动汽车提供开发设计指导和安全测试依据。
此外,工信部还将完善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制度,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立法工作,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支持梯次产品市场化应用。
每经记者 李星每经编辑 裴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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