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特斯拉官方微博转发“国家网信办就汽车数据安全管理征求意见”消息称:“我们支持并响应行业发展进一步走向规范,共同助力技术创新。欢迎大家积极向有关部门建言献策,推动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今日稍早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意见稿》指出本规定的制定是为了加强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保护,规范汽车数据处理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意见稿》要求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计、生产、销售、运维、管理汽车过程中,收集、分析、存储、传输、查询、利用、删除以及向境外提供(以下统称处理)个人信息或重要数据,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
《意见稿》指出,运营者收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被收集人同意,法律法规规定不需取得个人同意的除外。实践上难以实现的(如通过摄像头收集车外音视频信息),且确需提供的,应当进行匿名化或脱敏处理,包括删除含有能够识别自然人的画面,或对这些画面中的人脸等进行局部轮廓化处理等。
《意见稿》明确,运营者收集和向车外提供敏感个人信息,包括车辆位置、驾驶人或乘车人音视频等,以及可以用于判断违法违规驾驶的数据等,应当符合六大要求:
以直接服务于驾驶人或者乘车人为目的,包括增强行车安全、辅助驾驶、导航、娱乐等;默认为不收集,每次都应当征得驾驶人同意授权,驾驶结束(驾驶人离开驾驶席)后本次授权自动失效;通过车内显示面板或语音等方式告知驾驶人和乘车人正在收集敏感个人信息;驾驶人能够随时、方便地终止收集;允许车主方便查看、结构化查询被收集的敏感个人信息;驾驶人要求运营者删除时,运营者应当在2周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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