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德时代起诉中航锂电专利侵权的底层逻辑是什么
文|锦缎研究院格鼎
本文系基于公开资料撰写,仅作为信息交流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对于任何一个技术密集型主导性产业来说,规模性专利侵权诉讼从来都是不可避免的,它是这个产业走向成熟——从成本竞争到核心技术竞争——的标志。
过去30年间,从汽车、家电、化妆品、ICT通信、半导体、智能手机,再到本周曝出的新能源动力电池领域宁德时代(SZ:300750)对中航锂电之诉,莫不如此。
作为一起标志性事件,蕴含着产业及投资逻辑的深层变迁信息,需要各方正视。
01、现象:事件基本信息及影响分析
7月21日午后,一条重磅消息经由媒体曝光迅速在资本市场发酵:有消息人士透露,宁德时代已于日前对中航锂电发起专利侵权诉讼,涉案标的覆盖被告全系产品。该案目前已被受理。
宁德时代回应媒体称,这起专利诉讼涉及大量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中航锂电方面涉嫌侵权电池已搭载数万辆车。
中航锂电此后亦迅速作出回应:“公司坚持自主研发,提供给客户的产品都经过专业知识产权团队全面风险调查,公司确信其产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从以上基本信息可以判断,这起案件将成为中国新能源领域迄今最大规模的专利侵权诉讼,远超此前宁德时代诉塔菲尔侵犯其防爆阀相关发明专利一案。
它会带来多大的影响呢?
[1]法律层面:一场复杂且精细的全面战争。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程序性走向通常是较为明晰的,一般性案件,涉及起诉、庭审与判决这一基本流程。但对于权利基础复杂、涉案标的重大以及利益影响深远的案件来说——比如宁德时代诉中航锂电这一案件,可以预见,其整体流程脉络注定是较为复杂的:
尽管宁德时代没有披露具体的涉案专利构成与数量,但基于动力电池的电化体系特质以及中航锂电的业务构成可以推断,该案可能波及的技术包括三元锂电以及磷酸铁锂电池从设备到工艺端整个生产流程。有鉴于此,这起专利侵权诉讼大概率是由多起系列案件构成。
更为核心的是,该起案件的一个基本事实基础在于:涉案标的是中航锂电的全系产品。
这就意味着,宁德时代发起的这场专利战决非一时兴起,而是对中航锂电的全系产品进行了全维度拆解,在此基础上形成并固定了证据链。
另据媒体报道,法律界人士分析指出,“颁发禁令,或许是宁德时代的最终目的。”“要侵权赔偿对宁德时代的意义不大,更多的还是想通过诉讼打击对手的市场快速扩张,因为如果中航锂电败诉,全系产品可能面临禁售。”
根据法律常识,此处的“禁令”对应的系行为保全法律行为。行为保全作为一种重要的权利救济措施,目的是避免侵权损失的进一步扩大,要求法院对相关当事人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需要对应原告方相应金额的财产担保行为。通常来说,没有胜诉的信心,只是将诉讼作为一种干扰性竞争策略,相关当事人没有魄力筹措大额资金发起该动议。
从案件规模、准备程度到投入力度,种种迹象无不昭示,宁德时代是要对中航锂电动真格了。
从中航锂电视角出发,案件的最终结果,将事关其生存问题。在生死攸关的命题面前,任何人或公司都不会放过任何一种可能,其法律应对策略一定会精细到每个环节。
从基本法律常识可以推演,中航锂电一定会先从程序性问题入手,比如先就该案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进而针对原告方的权利基础发起专利无效行政申请——这进而还会引发相关行政诉讼;甚至不排除会依据自身专利池向宁德时代发起反诉。
从原被告双方的专利储备上看,二者并不在一个数量级。根据我们数据库查询,据不完全统计,宁德时代目前已公开专利数量超过5000件,中航锂电则为1350余件。
上图分别为两家公司专利申请分布情况,取值范围为主小类前十。数据库为Patentics。
另外从专利申请及保护策略上看,我们已经在过去的报告中对宁德时代进行过分析,该公司尤其强调专利池的精密性——即围绕某项工艺或技术进行点状覆盖。这也意味着,对于中航锂电的律师团而言,在拆解、抗辩甚至无效宁德时代涉案权利基础时,势必将面临巨大工程量挑战。
[2]经济层面:经济赔偿尚不是最大风险。
对于侵权诉讼当事双方而言,面临的终局无非是胜诉、败诉或和解。但其间隐含的经济要素考量,却不止这么简单。
根据上险数检索,2019年至今年6月,搭载涉案动力电池产品的乘用车车型大概有20多个,包括Aion S、逸动BEV、奔奔EV、五菱宏光MINI EV、广汽IA5等,共计十余万两。
搭载中航锂电电池的主要车型。
尽管宁德时代方面没有披露具体索赔金额,但以上述数据为基准,并结合实际销售金额及利润率,其实可以粗略计算出其提请的涉案标的金额。
但对于被告中航锂电来说,本案的最大考验其实不在于潜在的赔偿可能,而是前文所述的生存问题:
1。 宁德时代很大概率将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
2。 全系产品均涉案。
基于这两重基本逻辑或事实可知,其实中航锂电面临的最大风险是生产与销售的停滞,以及整个工艺流程的颠覆与重建(动力电池涉及一整套电化体系,牵一发而动全身)。
当然必须指出的是,行为保全作为一项启动要件较为严苛的权利救济措施,中航锂电有充分的抗辩空间;同时两家作为同行业企业,生产制造过程中一定也会涉及通用型技术,故而留给中航锂电律师团的解题思路同样是多元的。
02、本质:产业正从成本竞争跃升至技术竞争维度
法律问题最终将由司法部门审理理清。作为观察者与投资者,更重要的是,透过这一专利纠纷现象,我们需要从洞悉到更本质的内容:中国新能源产业正从成本竞争时代跃升至核心技术竞争时代。
理解这一点,我们需要从宏观及个体两个层面代入视角:
[1]宏观上,知识产权保护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以专利诉讼为核心的知识产权对垒是最高级的商业竞争表达之一。
众所众知,技术创新是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众所不知的,技术创新必须要在主导产业落地开花,才能最大程度的拉动经济增长。但更为外界所忽视的是,技术创新驱动主导产业的发展离不开科斯定律厘定的经济规律。
何为主导产业,何为科斯定理?
所谓主导产业是指——那些足够创新的,在经济增长过程中起主导和引领作用的,在整个产业链起到重要影响的、具有强大扩散效应的产业。比如工业化初期的钢铁;比如大众消费阶段的房地产和汽车;再比如当前“天地之风”驱动的碳中和主题下,宁德时代和中航锂电所在的新能源行业。
所谓科斯定理是指——只要财产权是明确的,并且交易成本为零或者很小,那么,无论在开始时将财产权赋予谁,市场均衡的最终结果都是有效率的,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
它的前提是“厘清产权”,否则企业家会失去根本动力,一切技术创新只会沦为纸面文章。就像创新药,生物科技公司以长达十年、20亿美元计的时间与研发投入成本换来药品上市,准备在专利保护期内收回成本并获得一定利润,若此时有其它药企准备无视专利去逆向研发,谁还有动力去做创新、去做基础研究?
实际上,从纺织机时代到新能源时代,围绕每一个主导产业的专利纠纷其实就没有中断过。英美之间关于珍妮纺织机和贝塞麦炼钢法的龃龉,美日之间霍尼韦尔与美能达的照相机战场,美韩之间苹果和三星在智能手机赛道里的相爱相杀……
故而必须要认识到,知识产权代表的是技术创新这一企业乃至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核心技术的研发及商业化是一个漫长的试错过程,内含巨大的沉没成本,没有对核心技术的保护,整个行业将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历史倒退之中。
[2]微观上,知识产权诉讼是一家公司技术能力的表达,连接着一个产业上下游的基本利益。
对于个体而言,对于核心技术的保护意义不止在于挽回损失本身;还在于以技术能力为核心的行业地位的确认,以及对于产业链上下游利益的维护。那些先发重大案例可以说明:
比如2020年2月,华为起诉Verizon(美最大典型运营商),指控该公司侵犯其光传输网络等通讯技术标准必要专利权,要求赔偿10亿美元。近日该案以“和解”(私下赔偿)形式收场。这起案件在为华为4G/5G技术全球范围专利授权定下基调同时,进而也再度确认了中国ICT产业在国际上的话语权。
回归到新能源产业:宁德时代为何能实现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第一,在全球范围内为中国动力电池行业确立领先的产业地位?重要的支撑就是专利技术。研发投入的数字不会说谎:2015年至2020年,这家产业龙头累计研发投入超过110亿元;截至2020年末,公司拥有5500余名研发技术人员,硕士以上学历1500余人,境内外已授权和正在申请的专利6771项
技术实力一方面体现在研发能力以及专利池的深度和广度,也体现在知识产权保护上。过去我们讲“三流企业做产品,二流企业做品牌,一流企业做标准”。什么是标准?标准就是一系列专利构建的技术护城河,这条专利技术护城河之上,连接着一个产业上下游的基本利益——没有专利权保护作为支撑,产业标准亦无从谈起。
宁德时代此前与塔菲尔德专利诉讼的完胜也体现了这一点。这样的现象,也承载着它固有的投资价值,与其资本市场市值演变是同步的。
可以预见,宁德时代对中航锂电的专利诉讼,不是第一起,更不会是最后一起,以后在全球范围内硬碰硬的商业竞争也少不了知识产权诉讼。
某种意义上,在技术创新成为当前时代主基调背景下,关于核心技术保护的重大知识产权案件的涌现,印证的,正是一个产业正从成本及规模竞争跃升至技术及质量竞争维度。理解了这一信号所蕴含的产业及公司投资逻辑嬗变,也就读懂了宁德时代与中航锂电之诉的底层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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