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大利亚州政府将没收并粉碎在街道或公共场所骑乘的猴子自行车或微型摩托车。
这些自行车通常由小型汽油发动机提供动力,但时速可达70km / h,在公共道路上已经是非法的。
但是总检察长迈克尔·阿特金森(Michael Atkinson)周二表示,政府将修改立法,对其处以5,000美元的罚款,并允许警察在街上或公共场所被发现骑自行车时没收自行车。
他说,没收的自行车将被压碎。
阿特金森说:“猴子自行车看似无害,但实际上对骑手,行人,道路上的其他车辆以及其他使用公园和露天场所的人来说是危险的。”
“由于这些自行车,人们已经丧生,我不想看到这些自行车造成更多的伤亡。”
半尺寸的猴子自行车被归类为机动车,但由于不符合车辆标准或澳大利亚的设计规则,因此无法获得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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