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电动车到底属不属于机动车,这个问题即将有答案了。日前,工信部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609号建议的答复》(简称《答复》),《答复》称,《四轮低速电动车标准》草案已完成,接下来即将完善对低速电动车的管理。
『工信部回复』
低速电动车也叫老年电动代步车,网友也戏称为“老头乐”,泛指行驶速度较低、不符合相应类别机动车标准、未纳入机动车管理的四轮低速电动车。由于低速电动车多年来一直未被国家政策认可,致使该类车型处于灰色地带,多数车辆和驾驶者均没有被实施证照管理,生产端、销售端及用车端乱象横生。
低速电动车应该归为机动车还是设置为新品类,近年来业内人士及专家争议不断,其中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董扬认为,针对中国低速电动车发展实际,将其界定为尺寸小于、车速低于普通汽车的机动车是唯一可行的办法。在管理上,可参照日本的轻四轮车和国内现行的农用车管理。
理想汽车创始人李想打造的首款产品也定位为低速电动车,他认为低速电动车是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的升级产品,更安全、遮风挡雨、短途出行,可以算作机动车,而非更差的汽车,可以参照欧洲L7e标准,按照摩托车管理。但由于低速电动车标准制定的过程中充满各种争议,导致标准一直未能出台,李想随后放弃了低速电动车SEV的研发。
『李想打造的首款产品SEV定位为城市代步用的低速电动车』
那么如今到底如何定义低速电动车呢?《答复》称,关于四轮低速电动车标准,工信部组织行业专家、重点企业开展了多次讨论,各方已达成“微型、短途、低速、特定区域内使用、安全和环保要求不降低”的共识,形成了《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标准草案,已于2019年9月获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目前正在加快标准编制工作。
下一步,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扎实推进低速电动车治理工作,加快低速电动车标准制定,进一步健全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税费、保险和使用管理、售后服务等环节具体管理措施,完善低速电动车管理体系。
从《答复》我们可以得知,低速电动车的定位已经确立,相关技术标准或于2021年出台。此外,值得一提的是,《答复》明确了电动三轮车的身份定位,即“由动力装置驱动的,具有两个或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但不包括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规定的车辆”为电动摩托车,可见,电动三轮车以后将正式归属为电动摩托车范畴。
『低速电动车企雷丁已升级为乘用车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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